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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涨了
中华宽带网 2021-07-02 11:38:43 字号:- +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7月1日起,我市将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要求,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应当按照统计部门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工资收入认定标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劳务派遣、人事代理、合同用工人员等都应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可以通过淄博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网上服务厅、支付宝-公积金服务等多种方式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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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每年的6月30日是一年一度的住房公积金结息日,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住房公积金计息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结息后自动转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可以关注“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通过密码或刷脸方式登录即可查询,绑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您还将会自动收到公积金余额变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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