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市委、市政府支持保障企业发展各项措施落实落地,进一步强化教育引导和警示震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近日,市纪委通报了5起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分别是:
1.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市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原专职副主任荆恭温利用职权向企业索要财物问题。荆恭温担任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期间,在为两家公司办理对上申报项目和重点实验室事项过程中,以借为名索要财物,数额巨大,严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荆恭温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并涉嫌职务犯罪。2020年1月,荆恭温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淄川区住建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翟配海干预和插手中介机构服务活动问题。2017年12月,区住建局违规指定两家检测公司作为辖区内建筑材料质量定点检测机构,干扰正常市场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翟配海作为当时主持区住建局全面工作的负责人,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2月,翟配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3.周村区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原副庭长马鲁文滥用职权造成企业经济损失问题。马鲁文在承办某银行申请执行有关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为给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职务便利,虚构部分查封、扣押设备灭失的事实,导致本应用于偿还债务的部分资产未得到执行,给银行造成经济损失。马鲁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并涉嫌职务犯罪。2020年2月,马鲁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4.张店区湖田街道办事处安环站环保网格员曲田野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问题。曲田野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环保网格员的身份,多次到其负责检查的企业推销酒水,侵害企业利益,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4月,曲田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5.桓台县唐山镇于堤村村委会原主任于杰对相关企业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问题。2014年以来,于杰利用担任村主任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多次采用阻拦施工、口头威胁等手段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企业正常经营秩序,侵害企业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20年5月,于杰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其村委会主任职务自行终止。通报指出,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让企业家安心抓项目、放心搞经营是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应有之义。上述案例反映出我市个别党员干部在涉企服务方面依然存在服务意识不强、纪法观念淡薄甚至逾越红线、谋取私利等严重问题,与全市着力营造的“重商、亲商、安商、富商”大环境严重相悖,必须予以严肃处理。今年以来,为有效应对疫情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各级密集出台支持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市委、市政府更是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聚力打造最优企业成长发展生态。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转变理念,切实改进作风,牢固树立“为企业服务就是本职本分”的意识,在严守纪法“红线”的前提下,努力为企业“站前台”“当后盾”,真正做到有事必应、无事不扰。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落实市委、市政府关心关爱企业家要求,把落实“支持保障企业发展八条措施”与推进“干部作风建设攻坚行动”结合起来,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对推进“一号改革工程”不坚决不到位、只表态不落实,对服务保障企业发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利用手中权力设置障碍、吃拿卡要、谋取私利的,从严从快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为持续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坚强保障。(淄博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