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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多地发布安全警示
已发生多起食用这种海鲜中毒事件
严重者可致命
说的就是它——海虹!
前几天
河北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食用海虹安全警示
秦皇岛山海关区政府也发布紧急通知
检测出其贝类毒素超标4倍以上
提醒消费者
近期不宜食用海虹
消息一出
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
为什么小小的海虹
会引起这么大的波澜?
一起来看
海虹,也被称为贻贝、青口贝等,煮熟加工的干品被称为“淡菜”。作为一种生活在海滨岩石上的双壳类软体动物,海虹外壳呈黑褐色,在我国山东、辽宁、浙江、福建、广东、海南等地均有养殖。
实际上,每年4月-5月,海虹中毒现象常有发生。2017年6月9日,福建漳州市漳浦县36名村民因海虹中毒被紧急送医救治。2019年4月27日至29日,河北省昌黎县也陆续出现9例食用海虹中毒患者。
海虹中毒后,初期症状为口唇、手脚麻木,后期伴有恶心呕吐、头晕等症状,重症患者呼吸困难、四肢无力、伴有昏迷。除河北、福建外,辽宁、山东等地也曾提示消费者少食谨食海虹。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海洋和渔业局指出,麻痹性贝类毒素(PSP)仅0.5mg就能使人死亡。而结合历年贻贝麻痹性贝类毒素发生发展规律,毒素不断增高后,将在4—5月达到最高峰值。
为什么4月—5月会成为海虹中毒事件的高发期?专家表示,这个季节正是赤潮高峰,海水中有大量含有毒素的单细胞藻类,被海虹等贝类吃了之后,就累积在体内。
这些毒素毒性耐热性比较好,不足以被烹饪消除。最好选择不吃,实在要吃也应浅尝辄止。
对于预防贝类中毒的方法,唐山市市场监管局提示,购买海虹等贝类水产品时,应尽量避免来自赤潮地区的贝类。
赤潮高峰期时,消费者也不要采捕和购买食用野生贝类,其他时期则要到信誉良好、有检测证书的商家购买,并记得先除去内脏再进行烹饪。
同时,在食用海虹等贝类海产品时,需避免食用烹调汁液,少量进食。如怀疑中毒,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进行催吐处理,并尽快前往医疗机构及早排除体内毒素,如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绞痛、四肢肌肉麻痹等症状,必须立即赶往医院救治。
如果皮肤上有伤口还没有完全愈合,不要接触海水以及海水中的海鲜等生物,处理海鲜食品时,尽量戴上手套。
海鲜,不能生吃,其中包括生鱼片,制作生鱼片的过程中,鱼肉很容易被鱼鳍和鱼皮上的创伤弧菌所污染,食用同样存在感染风险。
高温烹调可以杀灭海鲜中存在的寄生虫和病菌等有害物质,降低食物中毒风险。
在加工过程中,要注意食材、烹饪工具(案板、刀具等)的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感染。
由于海鲜中含有较多的嘌呤物质,不宜大量食用。《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中推荐每日吃鱼、虾类食物50—100克(不超过2两)。
海鲜尽量不要生吃,要煮熟。
可时间很难拿捏,时间短了,怕不熟,时间长了,怕煮老了不鲜嫩。
不太会煮海鲜的朋友们,快来看看,常见海鲜需要煮多久。
(时间指的是开锅后的时间哦)
综上所述
对于“海虹中毒”问题
大家不必过度恐慌
春冬季尽量不要食用
在购买和食用时
也要注意“留神”
一旦食用贝类食品发生中毒
请立即就医诊疗
不要拖延时间
更不要自己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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