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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套房!淄博这些家庭可申请!
中华宽带网 2020-10-04 08:22:29 字号:- +


淄川区2020年度公租房房源及申请实物配租程序公示


一、房源信息

()杜坡山B区

1、建设单位:淄博恒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位置、房源数量及建筑面积:座落于淄川区松龄路以南淄矿路以北淄洪铁路以西杜坡山B区1、18号楼,共136套,室一厅二室一厅。

退出房源17套,分布在城区。

(三)购买城区房源29套。

本次拟分配公租房房源共计182套。


二、实物配租对象

  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的家庭(以下简称申请家庭)须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淄川区城镇户籍的持有《淄博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证》或《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的家庭均可在报名期限内提交材料,申请实物配租。

三、租金标准

  政府统一面向保障家庭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家庭类别实行差别化租金类家庭实物配租金价格为0.25/月/㎡;类家庭实物配租金价格为1.27/月/㎡;类家庭实物配租金价格为2.54/月/㎡;类家庭实物配租金价格为6.77/月/㎡建筑面积不超过60的配租房屋,配租租金根据家庭类别按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收取,超过60的部分,按照市场租金由保障家庭自行承担。计算(2020年淄川区住宅市场平均标准为8.46/月/㎡*建筑面积)。

配租原则及方式

  1、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通过公开摇号方式分类确定选房顺序,分配过程邀请公证处、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现场公证及监督区电视台现场录制,确保分配工作阳光操作、公正透明。

  2、坚持层层把关的原则。坚持级审核、级公示”制度,申请人为取得《淄博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证》或《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的家庭。

  3、坚持特殊人群优先保障的原则。对已取得《淄博市廉租住房补贴证》或《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的低收入住房家庭,在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保障:

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符合优先保障条件的退役士兵家庭,不含已享受保障性住房优先政策的家庭;

⑵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⑶属于烈士遗属的;

  ⑷家庭成员中有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的;

  ⑸家庭成员中有一、二级重度肢体残疾人员的或患有重大疾病导致行动不便的;

(6) 其他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优先进行实物配租的。

五、报名应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持有淄博市廉租住房补贴证》申请家庭,提交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持有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申请家庭,提交《资格证》及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资格证》超出有效期的需要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上年度的收入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其他材料:

①申请优先配租的,还需提交《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烈士遗属证》、《残疾证》、《市级以上劳模证书》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符合优先保障条件的等。

   委托报名的,还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


六、报名时间、地点、电话

1、报名时间:2020915-916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由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统一组织报名,具体报名地点为:山川国际大酒店(福满园厅)  

3、咨询电话:5281761

七、审核程序

    1、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自报名截止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送相关部门联查。

    2、相关部门自收到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报送的材料3日内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家庭信息通过淄博市住建局官网(http://js.zibo.gov.cn/)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参加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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