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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周村大队实战中心民警在视频巡查时发现,在丝绸路、人民路路段有两名涉嫌驾驶二轮电动摩托车“飙车”的少年,并在某社交媒体发布“炫酷”“飙车”视频。不仅严重威胁自身安全,对公共秩序也构成潜在风险。为维护辖区交通秩序安全稳定,周村交警迅速出击,一举查获。
经过深入调查与分析,9月16日,周村交警与周村公安分局青年路派出所联手行动,成功将涉事的两名少年查获。在青年路派出所内,两名少年对其危险驾驶行为供认不讳。
张某,17岁。张某承认是他把视频发到社交媒体的,他俩具有危险动作驾驶的视频都是互拍的。张某自称当时就是觉得好玩,炫酷,并告诉民警视频中他驾驶的那辆电动二轮摩托车,是他分批买来车架和配置用了一周时间组装的。在驾驶过程中,有两次受伤,其中一次腿部骨裂,在家躺了两周。这次经历让他深刻认识到危险驾驶的危害,最终决定出售车辆。并在9月10日,把车卖到了张店。在张某的领引下,民警在张店某小区见到了这辆“电摩”。
张某某,15岁,从某网络视频中可以看到,张某某在驾驶过中,存在“翘头”“双手撒把”“平躺在车座驾驶”“站立在车座上抽烟炫酷”等多种危险动作。据张某某交代:自己是在两年前接触“电摩”的,那时就觉得特别有风头,有刺激。在这之前,张某某曾经因无证驾驶电摩被周村交警查处过。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周村公安分局青年路派出所对张某、张某某分别处以相应行政处罚;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周村交警对张某、张某某分别处以罚款400元的处罚。
鉴于张某、张某某属于未成年人,民警联系了他们的父母前往青年路派出所。民警对家长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强调了家长应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教育,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可能引发危险的交通工具。(通讯员周芙蓉)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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