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冬季,
白酒消费市场迎来高峰期,
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散装白酒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消费者在选购散装白酒时,首先应当到有合法资质的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散装白酒销售点购买,同时要仔细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并索取票据。不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和流动摊贩销售的散装白酒。
二、不盲目使用中药材泡制药酒,不购买无标签标识、浸泡药材成分不清等来历不明的药酒。要妥善保管各种外敷涂抹用药酒,标明用途,避免误饮危害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在餐饮服务场所消费散装白酒或泡制酒时,要查看散装白酒有无合格证明文件、执行标准、生产者及生产日期,泡制酒还应标识炮制材料名称、数量等内容;对不能提供合法来源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散装白酒和泡制酒,要保持高度警惕,尽量不购买、不食用。
四、白酒生产经营者要树立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生产经营记录等制度,严禁购买、贮存和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加工生产酒类。
五、餐饮服务单位销售自制泡酒的,要按照《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要求,应当在盛装容器上标注酒类生产者和泡制材料的名称、泡制日期等信息。
六、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树牢“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饮酒时发现气味、口感或色泽异常要立即停止饮用,饮酒后如果出现身体不适要及时就医。如发现散装白酒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投诉举报,维护个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