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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国家卫健委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在常态化防控工作中做好核酸检测工作。根据实施意见,我市也公布了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方案,10月底前,完成各类机构工作人员的检测,有12类重点人员要做到应检尽检。
根据我市实际和疫情防控需要,
对以下12类重点人员实行“应检尽检”:
1 密切接触者
2 境外入境人员
3 发热门诊患者
4 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
5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6 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
7 监所工作人员
8 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
9 重点地区入淄返淄人员
10 返校前14天内,本人或家庭成员有疫情重点地区(含境外)旅居史、接触史,及21天内发生疫情社区(村居)的学校师生员工
11 交通场站、宾馆酒店和大型商超等公共场所有疫情重点地区(含境外)旅居史、接触史的服务人员
12 经研判具有疫情风险的人群
以上12类重点人员核酸检测费用:
发热门诊患者、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检测由就诊和所属医疗机构承担,或由医疗机构委托市内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承担。
其他“应检尽检”人员检测,主要由疾控机构承担。其中,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中的参保人员核酸检测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医保支付标准目前按照前期政府部门制定的150 元/人次最高限价执行,未参保人员所需经费,由就诊医疗机构同级财政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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