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齐点淄博 > 推荐 > 推荐

全面禁止!你家也有……
中华宽带网 2020-10-22 10:46:45 字号:- +

近日

国家药监局在其网站发布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履行

(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要求

自2026年1月1日起

我国将全面禁止生产

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

↓↓↓

以下为通知全文▼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履行

《关于汞的水俣公约》有关事项的通知

药监综械注〔2020〕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原环境保护部会同相关部委2017年发布的第38号公告(以下简称38号公告),《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以下简称《汞公约》)自2017年8月16日起对我国生效,其中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为贯彻落实《汞公约》和38号公告,做好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的注册和生产有关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已经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原注册证在证书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注册证有效期届满可以申请延续注册,但限定其注册证有效期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

二、 已经按照医疗器械受理的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继续按照医疗器械进行审评审批,准予注册的,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限定其注册证书有效期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

三、 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指导辖区内相关企业做好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汞公约》及38号公告有关要求。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0年10月14日

新闻多一点

汞俗称水银,是常温下唯一呈液态的金属,大量应用于各种产品和工艺中。汞及其化合物的产生、使用和排放会造成环境污染,严重时引起人类和哺乳类动物神经、免疫、生殖系统的机能紊乱,尤其对胎儿和孕妇有较大影响。

以水银温度计为例

如果不小心将其摔碎

我们该怎么正确处置呢?

↓↓↓


来源:中国质量报、国家药监局

编辑:

扫码下载

齐点淄博APP

扫码关注

齐点淄博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

齐点淄博抖音号

扫码关注

齐点淄博快手号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主办

举报邮箱:ztzbs@163.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3-6212015

鲁公网安备 3703030200002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08号 鲁ICP备0905465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532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