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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多地中小学招生划片已公布!
中华宽带网 2023-08-07 09:43:30 字号:- +

张店区教体局发布

2023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023年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巩固教育成果,深化教育改革,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规范实施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


二、招生条件及程序


(一)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1. 招生原则

我区根据学校分布、办学规模、周边住宅、生源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张店户籍学生在各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的划片入学范围(张店区中小学招生划片示意图见附件1,该图为示意图,对于部分难以在图中标出的不是以明显道路为界的小区、社区、村居划片入学以实际为准),各公办学校按照“张店户籍、参照房产、相对就近、尊重历史、统筹兼顾、划片入学”的原则招生,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2023年张店区中小学招生划片与2022年保持一致,片区不作调整。


2. 招生对象

(1)区内户口报名条件:2023年小学一年级招收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具有张店户籍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2023年完成小学2018级(或六三制2017级)学业的张店户籍的学生。

(2)区外户口报名条件:本区外户籍人员同住子女达到入学年龄需进入小学(出生日期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适龄儿童)、初中起始年级学习的,需在本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夫妻双方至少一方在我区合法务工。


3. 招生流程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9:00-24日17:00。

(2)网上预报名方式:手机下载“爱山东”APP或电脑登录网站http://www.zibo.gov.cn/icity/public/index,以学生父母一方(若拟使用其中一方监护人所具备的房产等相关条件进行报名,建议使用该监护人的信息注册、登录、填报,以便于关联、核验)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资料注册并登录张店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3)审核:网上报名后数据共享信息成功的学生将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受相关部门数据影响信息核验未成功的学生请于2023年7月23日-24日9:00-17:00到相应学校(平台提示的学校)现场报名审核。区内户籍学生现场审核需提供的资料有:户口簿、房产证(已交房但房产证未办理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及入住资料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淄博市外小学完成五年级(或六三制小学完成六年级)学业需升入初中的外转入学生还需提供原就读小学的学籍表或学籍资料。区外户口学生现场审核需提供的资料有:户口簿、房产证(房产证未办理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及入住资料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或夫妻双方至少一方截至2023年8月31日满半年的有效居住佐证材料、夫妻双方至少一方由单位缴纳的张店区社保缴纳记录或张店区个体营业执照(公司证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淄博市外小学完成五年级(或六三制小学完成六年级)学业需升入初中的外转入学生还需提供原就读小学的学籍表或学籍资料。

平台所有报名信息由相应学校逐一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点击审核通过并在备注中做好标注;对于需要进一步核实的点击驳回并在备注中注明原因。被驳回的学生家长根据提示或入学要求于2023年7月23日-24日9:00-17:00到相应学校(平台提示的学校)现场报名。现场补审通过的由审核学校在平台修改,平台上未报名的由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添加至平台。

家长可于7月30日9:00-31日17:00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反馈需补审资料的学生请于8月1日-2日9:00-17:00到相应学校提交资料审核。

(4)报到:符合入学条件的入学学生请于8月22日9:00-23日17:00登录张店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查看录取情况(建议做好截图),根据提示时间到学校报到。


 4. 区内户籍学生延缓入学办理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办理延缓入学的张店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于7月23日-24日9:00-17:00到相应片区小学领取《张店区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办理。


5. 区外户籍人员子女入学后待遇

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区外户籍人员子女子女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入学后,推行混合编班,义务教育段期间各项收费及待遇与本地学生完全相同。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中考报名将以当年相关政策为准。


(二)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根据《2023年张店区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进行。


(三)特殊教育招生工作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或远程教育,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区特教中心学校继续招收张店户籍的义务教育段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智障儿童、少年,并积极做好残障儿童、少年的学龄前康复训练和高中段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根据学校报名要求,持户口簿等相关资料于7月29日-30日到张店区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张店区西二路45号)报名,由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对其进行检测评估(认知、语言、运动、心理、情绪、行为及生活适应能力),并结合医疗专业机构的检测结果提出适合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安置建议。


(四)控辍保学工作

落实控辍保学入学通知书、复学通知书等制度,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和信息共享比对机制,防止学生辍学,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由“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留守儿童、少年入学报名时,各校要全面建立学生档案,将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和监护人变化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并及时更新,准确掌握留守儿童、少年信息,便于学生入学后有针对性地开展管理服务工作。


三、相关说明


1.张店区义务教育段招生以2023年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制定、公布的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划片方案为准。

2.张店户籍(学生及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均为张店户口)的学生以房产地址为准划片入学,划片入学的房产须为住宅并交房,未交付使用的房产或非住宅性质的房产(含商业公寓)不作为划片入学的房产条件。其他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产界定将继续沿用以往政策。

3.父母均为张店户口,子女户口与父母不在一起的,以学生父母户口、住址为准;父母离异的,子女户口与抚养权人不在一起的,以抚养权人户口、住址为准;父母双方无抚养能力,可提供有效证据材料,随其他法定抚养权人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4.全家(学生父母及其所有未成年子女)在张店区确无自己住房,户口在学生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满5年以上(以2023年8月31日为界)并与其长期同住,学生可按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住房划片入学。仅有张店户口但无张店房产或户口在学生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不满5年的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调剂安排。

5.全家(学生父母及其所有未成年子女)名下没有独立房产只有共有房产,学生父母及其未成年子女所占房产比例大于等于总房产比例的51%的,可以此房产为准划片入学;房产证未标注共有人所占房产比例的,以“房屋产权所有人”栏目中打印的第一个所有人名字为准审核入学条件;若学生及父母名下确无其它住房的,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调剂安排。

6.若学校片区内张店户籍的预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最大招生规模时须调剂安排超出的部分学生到其他学校,调剂的先后顺序为无房者、共有房产者、无房产证交房入住证明时间晚者、房产证签发日期晚者,直到将超出的部分学生全部调剂完毕为止。逾期报名或放弃民办学校录取资格转入公办学校学习的学生,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调剂安排入学。

7.因城建工程由政府统一安排迁居的,签署了拆迁安置协议(未进行货币化补偿)的张店户籍的住户子女入学可按照拆迁前房址划片入学,报名时家长需提供户籍材料、拆迁安置协议等材料。待还迁房交付使用后,还迁户子女义务教育段新入学将按照该还迁房位置进行划片。

8.户口为张店区户口,新建、改建、插建住宅小区交房的业户,其子女达到入学年龄需进入小学、初中学习的,需由开发商提前与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对接,区教育和体育局将根据生源和教育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9.多孩家庭有同校就读需求的,将统筹区域内教育资源,根据户口房产情况及实际具备的条件为同一家庭子女同学段同校就读提供便利。

10.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等优抚对象及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其他优待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11.原户籍在张店区,后划转到经开区、先创区的相关区域从2023年秋季招生时将按照外区县户籍对待(位于昌国路以北的原属张店区后划转到经开区的大产权住宅住户,若户籍为张店区或户籍已落在所购住房上的继续享受原划片政策)。

12.西六路小学一年级新生到原市委党校(南西六路3号,西六路小学北校区)借用校舍一年(西六路小学新校2024年秋季开学投用后迁入);重庆路小学一年级新生继续到北苑小学借用校舍一年;龙凤苑中学初一新生继续到重庆路中学借用校舍一年(龙凤苑中学2024年秋季开学投用后迁入);张店区实验中学初一新生继续在世纪中学就读。上述学校的新生需线下审核及报到地点均在实际就读学校,具体事宜可及时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从原张店七中片区调整到科技苑中学片区的符合2023年划片入学条件的学生可自愿选择到张店七中或科技苑中学入学,确定后将不再变动。

13.对提供假户口、假房产材料或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等弄虚作假及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学生,取消正常划片入学资格,区内户口学生在招生工作结束后按调剂生处理,区外户口学生不予安排。学生入学后查出弄虚作假行为的,区外户口学生须转回户口所在地就读,区内户口学生按转学调剂处理。各小学、初中学校每年对学生户口簿、房产证审核一次,符合学校片区招生条件的方可享受片区入学的相关政策,若房产变更不在学校学区范围的,按转学调剂处理。

14.严禁义务教育阶段通过笔试、面试、考查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进一步完善违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不良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15.请及时关注“张店教育”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入学政策及要求、流程。如有不明事宜,可拨打区教育和体育局咨询电话2869980、2150126问询,也可到和平路19号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现场问询(大门西侧办公楼一楼)。

其他未尽事宜,以区教育和体育局解释为准。


附件1:

张店城区中小学招生划片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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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2023年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以及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民办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和保障民办学校及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组织领导

在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张店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具体负责全区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区教育和体育局设立监督电话,便于家长及社会监督。电话为:2869980、2150126。

三、招生程序及办法

(一)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张店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根据各校申报情况,结合本区实际,确定2023年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附后)。按照省、市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要求,张店区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收张店区户籍的学生。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1.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9:00-21日17:00。

2. 网上预报名、审核程序:

网上预报名: 手机下载“爱山东”APP或电脑登陆网站http://www.zibo.gov.cn/icity/public/index(下载及使用方法、报名流程见附件2),以学生父母一方(若拟使用其中一方监护人所具备的户籍等相关条件进行报名,建议使用该监护人的信息注册、登陆、填报,以便于关联、核验)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资料注册并登陆张店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后数据共享信息成功的学生将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受相关部门数据影响,信息核验未成功的的学生于2023年7月21日9:00-17:00到拟报名学校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有:户口簿、学籍材料(报初中学校的提供)。每名学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学校,若出现报名重复将取消其民校录取资格。报名民办学校的学生同时要参与公办学校报名。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对各学校报名信息进行有效性审查,统筹做好录取前各项准备工作。

家长可于7月22日9:00-17:00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信息有误的请于查询结果当天到相应学校现场报名。

(三)录取时间及办法

1. 录取时间:全区统一录取时间为7月23日-24日。

2. 录取办法:

(1)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报名学生。

(2)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现场录取学生。全区民办学校的电脑派位工作统一委托淄博市鲁中公证处进行,相关工作由学校与鲁中公证处提前联系安排。录取结束,各学校要及时公布录取名单,并于7月31日前将最后录取名单以EXCEL电子表格整理并以“XX学校录取名单”命名后发送至邮箱zdywdzs@163.com。

EXCEL格式如图:

学段

录取学校名称

学生姓名

学生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区内)

小学

XX学校

XX

3703XXXXX

XX派出所

四、其他情况的说明

1. 各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一律在全区规定时间内报名、招生。

2. 各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招生宣传,不得发布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虚假信息。

3. 各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要及时公布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师资情况、办学条件、收费标准、报名须知等信息,便于家长及学生了解。

4. 各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严禁超计划抢揽生源,严禁不报计划乱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擅自超规模招生、超班额编班。

5. 各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要按照相关规定接收享受义务教育段入学优惠政策的学生;部分民办学校需按照协议招收所在小区、村居有意向的张店区户籍学生;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将先满足其小学有意愿直升本校初中的张店区户籍学生的入学需求,有空余计划再招收其他报名学生。

6. 各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需报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做到公开透明。

7. 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不良后果的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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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2023年中小学网上报名流程

(登录报名平台后认真查看报名须知)

2023年张店区中小学网上报名可采取两种方式:手机下载“爱山东”APP或用电脑登陆相关网站报名。

一、“爱山东”APP注册报名

1.“爱山东”APP下载安装。

扫描二维码下载“爱山东”APP或通过手机“应用市场”,搜索“爱山东”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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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册账号

安装完成后,打开“爱山东”APP,逐步点击【我的】-【请登录】-【注册】,使用手机号+短信验证码注册账户(若拟使用其中一方监护人所具备的相关条件进行报名,建议使用该监护人的信息注册、登陆、填报,以便于关联、核验)。

3.完成账户实名认证

点击进入【我的】页面最上方个人信息板块,点击【用户认证】,根据提示逐步完成实名认证,达到L4级别。

4.在“爱山东”APP首页,选择“义务段报名入学”。

5.进入中小学报名入学端口,选择“张店区”。

6.进入张店区中小学报名入学端口选择相应的报名入口。

二、登录淄博市“一网通办”网站注册认证

1.登录网站http://www.zibo.gov.cn/icity/public/index

方式一:登录后首页侧边栏右下角义务段报名专区(如下图所示),账号密码与爱山东账号密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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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二:登录后首页中间位置特色专栏点击右侧 更多按钮 (如下图所示),跳转至特色专栏专区,点击义务段报名入学,账号密码与爱山东账号密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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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义务段报名入学专区后,页面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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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教体发布

关于淄川区2023年义务教育段

学校划片范围的公告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淄教基字〔2023〕18号)和《淄川区2023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现将淄川区2023年义务教育段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公告如下: 

一、城区小学

(一)淄博师专附属小学:(1)鲁泰文化路以东,松龄路以南,般阳山庄至山川大酒店以西,星火路以北;(2)淄城东路以东,映泉街以南,鲁泰文化路以西,城里大街以北。

(二)淄博师专附中小学部:(1)般阳山庄至山川大酒店以东,松龄路以南,湖南路以西,星火路以北;(2)洪山镇北工村及海云台小区居民子女;(3)矿务局大院居民子女。

(三)淄川区实验小学:(1)吉祥路以东,般阳路以南,鲁泰文化路以西,般河以北;(2)般阳路街道行政区划范围内鲁泰文化路以东,星火路以南;(3)吉祥路以东,城里大街以南,鲁泰文化路以西,般阳路以北。

(四)淄川区实验小学南校区:(1)前来村、查王村、公孙村、北石村、樊家窝村居民子女;(2)张博路以东,般阳路以南,吉祥路以西,将军路以北;(3)吉祥路以东,般河以南,鲁泰文化路以西,文峰路以北;(4)孝妇河以东,将军路以南,山川路以西,文峰路以北。

(五)淄川区实验小学松龄路分校:淄城东路—张博路以东,雁阳路以南,鲁泰文化路以西,映泉街以北。

(六)淄川区北关小学:张博路以东,吉祥路以西,般阳路以北。该区域为淄川区北关小学与淄川区曜华小学双校划片区域,学生及监护人可自愿选择就读学校。

(七)淄川区育英双语实验学校:吉祥路以东,张博路以南,淄城东路以西,城里大街以北。该区域为淄川区育英双语实验学校与淄川区曜华小学双校划片区域,学生及监护人可自愿选择就读学校。

(八)淄川区曜华小学:(1)孝妇河以东,胶王路以南,张博路以西;(2)张博路以东,胶王路以南,鲁泰文化路以西,雁阳路以北。

(九)淄川区商城路小学:将军路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范围内张博路、孝妇河一线以西(张博路与孝妇河交汇处南以张博路为界,北以孝妇河为界)。

(十)淄川区雁阳小学:(1)松龄路行政区划范围内的鲁泰文化路以东、胶王路以南、松龄路以北区域;(2)寨里镇小董村、小周村、东周村、西周村、南沈村、北沈村居民子女。

(十一)淄博外国语实验学校小学部:已按照前期公告组织完成招生工作。

二、城区初中   

(十二)淄川实验中学:将军路街道办事处与经济开发区行政区划分界线以东,松龄路以南,鲁泰文化路以西,般河至留仙湖路以北(孝妇河大坝至鲁泰文化路以般河为界)。

(十三)淄川中学初中部:般河至留仙湖路以南(孝妇河大坝以东以般河为界),鲁泰文化路以西符合城区划片招生条件居民子女。

(十四)淄川二中:松龄路街道办事处、将军路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范围内松龄路以北,鲁泰文化路以西。

(十五)淄博师专附中初中部:(1)松龄路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范围内鲁泰文化路以东,松龄路以北;(2)鲁泰文化路以东,松龄路以南,湖南路以西,星火路以北;(3)般阳路街道行政区划范围内鲁泰文化路以东,星火路以南;(4)洪山北工村、东工村及海云台、舜华园小区居民子女;(5)在矿务局大院居住的居民子女。其中,淄博师专附中初中部招生范围内鲁泰文化路以东、星火路以南片区为淄博师专附中初中部、淄博十五中双校划片区域,学生及监护人可自愿选择就读学校。

(十六)淄博四中初中部、淄博外国语实验学校初中部:两校已按照前期公告组织完成招生工作。

三、其他义务教育段学校

按原服务范围进行招生。

四、温馨提示

请已在“爱山东”APP进行入学信息登记并审核通过的家长,于8月5日关注“爱山东”APP查看入学通知书发放时间及方式。

2023年城区小学划片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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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城区初中划片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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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

临淄教育发布

临淄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

区属学校招生划片范围

↓↓↓


临淄区2023年

区属小学招生划片范围


1.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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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路以南、铁路以北、闻韶路以西、大顺路以东区域;大顺路以西、杨坡路以东、牛山路以北、晏婴路以南区域。



2.稷下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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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路以南、铁路以北、闻韶路以东、天齐路以西区域(不包括馨香园生活区);张家生活区。



3.金茵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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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府路以南、临淄大道以北、雪宫路以东、天齐路以西区域(不包括棠悦、金鼎绿城)。



4.齐都花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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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盛路(北外环)以南、临淄大道以北、辛化路以东、雪宫路以西区域;保利华府。原稷下街道中心小学片区。



5.雪宫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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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顺路以东、闻韶路以西、临淄大道以南、桓公路以北区域(不包括闻韶南高层生活区)。


6.闻韶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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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韶路以东、遄台路以西、临淄大道以南、桓公路以北区域(不包括张家生活区);遄台路以东、天齐路以西、临淄大道以南、晏婴路以北区域;闻韶南高层生活区。


7.遄台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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遄台路以东、天齐路以西、晏婴路以南、桓公路以北区域。


8.虎山学校(小学部)





炼油厂各生活区、一化各生活区、南仇西居委会、南仇南居委会(即辛化路以西、胶厂北门以北)。


9.康平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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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山路以南、铁路以北、大顺路以西、辛化路以东区域。


10.福山小学





橡胶厂一区、二区、凤凰小区、齐东新村、福山村、南仇四村、南杨村。



11.晏婴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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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大道以南、牛山路以北、杨坡路以西、辛化路以东区域;东高生活区。


12.太公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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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路以东、齐都路以西区域的生活区,包括淄江花园生活区(不包括淄江府、雍锦半岛)、瑞泉阳光、盛世豪庭、馨香园、金鼎绿城、尚东华庭、稷下街道永流村、范家村。


13.管仲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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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以南的生活区;辛化路以东,辛店街道办相关村居。


14.玄龄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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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盛路(北外环)以南、雪宫路以东、学府路以北、天齐路以西区域;棠悦生活区、汇宝生活区、中轩御景。


15.金山中学(小学部)





十化建生活区、金山镇东张村、西张村、金山镇王寨小学片区。


16.淄江中学(小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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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都路以东生活区,包括奥林匹克花园、名仕庄园、御泉湾、东郡、锦绣淄江、康悦城、淄江府、雍锦半岛、宙合壹品、翡翠东第;稷下街道东部村居(不包括永流村、范家村)。


17.溡水实验学校(小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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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下街道大杨、小杨、槐行、朱营、程营、孙营、闫家、董褚村、辛店街道大武、小武、窝托、东夏、西夏、上庄、陈家、曹家、高家居委会及于家店、毛托、矮槐村。


临淄区2023年

区属初中招生划片范围


1.临淄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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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路以南、铁路以北、闻韶路以东、天齐路以西区域(不包括馨香园生活区);稷下南生活区、张家生活区。


2.临淄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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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大道以北、齐盛路(北外环)以南、天齐路以西、辛化路以东区域(不包括齐都花园、北金城、恒生国际、金鼎绿城、臻园、齐都南马村);齐都镇谭家村、尹家村、国家村;稷下街道中心小学片区;凤凰镇梧台小学片区。


3.临淄三中





齐都镇自然村居(不包括谭家村、尹家村、国家村)。


4.雪宫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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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顺路以东、闻韶路以西、临淄大道以南、牛山路以北区域;杨坡路以东、大顺路以西、晏婴路以南、桓公路以北(不包括大顺胜利花园生活区);管仲路以东、闻韶路以西、牛山路以南、铁路以北区域。


5.金山中学(初中部)





十化建生活区、胶厂生活区、金山镇东张村、西张村、南仇王寨各村。


6.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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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兴路以南、铁路以北、杨坡路以西、辛化路以东区域;临淄大道以南、晏婴路以北、大顺路以西、杨坡路以东区域;桓公路以南、铁路以北、大顺路以西、杨坡路以东区域;大顺胜利花园生活区;保利华府。


7.遄台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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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大道以南、桓公路以北、闻韶路以东、天齐路以西区域(不包括稷下南生活区、张家生活区)。


8.临淄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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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顺路以东、管仲路以西、牛山路以南、铁路以北区域;铁路以南生活区;辛化路以东,辛店街道办相关村居。


9.虎山学校(初中部)





胜利炼油厂各生活区、一化各生活区、南杨村、南仇北居委会和南仇西居委会。


10.淄江中学(初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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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路以东区域的生活区,包括淄江花园生活区、瑞泉阳光、盛世豪庭、馨香园、金鼎绿城、中轩御景、臻园、尚东华庭、康悦城、奥林匹克花园、名仕庄园、御泉湾、东郡、锦绣淄江、淄江府、雍锦半岛、翡翠东第、宙合壹品;稷下街道东部村居。


11.溡水实验学校(初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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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店街道大武、小武、窝托、东夏、西夏、上庄、陈家、曹家、高家居委会及于家店、毛托、矮槐村;稷下街道安次小学片区内高娄店、东安、西安、南安、韩家、杜家、王家村;董褚小学片区内朱营、程营、孙营、闫家、董褚、槐行、小杨、大杨村;凤凰镇张王小学片区内王桥村、大薄村、小张村、大张村、侯家屯村、南罗村、北罗村、梁家村、卢家营村。


2023年博山区

义务段学校划片方案(小学)来啦


一、2023年城区小学划片范围


1.博山区实验小学 


东界:中心路与双山路交叉路口(北行)-双山路-双山路与双山街交叉路口(北行)-双山北路-双山北路与金晶路交叉路口;

北界:金晶路-金晶路与中心路交叉路口;

西南界:中心路与金晶路交叉路口(东行)-中心路与凤凰山路交叉路口(南行)-凤凰山路-凤凰山路与张家顶路交叉路口(北行,含翡翠山景、凤凰山城、颜山公园)-凤凰山东路向东延长线与卧龙坡路交叉路口(西行)-凤凰山东路与金凤路交叉路口(北行)-金凤路-中心路与金凤路交叉路口(东行)-中心路-中心路与双山路交叉路口;


2.博山区人民路小学 


东界:小乔村-英雄西路(南行)-鼓浪屿花园-金晶路与人民路交叉路口-金晶路(南行)-金晶路与双山街交叉路口(南行)-金晶路与中心路交叉路口(东行)-中心路与凤凰山路交叉路口(南行)-凤凰山路以西区域;

南界:域城镇南部辖区;

西界:域城镇辖区; 

北界:体育路及向西延长线; 


3.博山小学 


东界:张博路; 

南界:原特教中心学校-沿青年路向东延长线一线; 

西界:英雄路及向北延长线; 

北界:北山路。 


4.博山区四十亩地小学 


东界:英雄路及向北延长线; 

南界:原特教中心学校(南行)-英雄路与英雄西路交叉路口-西行-鼓浪屿花园(不含)-英雄西路-英雄西路与体育路路交叉路口一线; 

西界:开发区辖区东界; 

北界:开发区辖区南界; 

另:北域城社区(部分)、西域城村、南域城社区就近划入本校。 


5.博山区西冶街中心小学 


西界:公园桥(西行)-中心路-中心路与双山路交叉路口(北行)-双山路-双山路与双山街交叉路口-双山北路-双山北路与金晶路交叉路口(西行)-金晶路-金晶路与人民路交叉路口(西行)-人民路-鼓浪屿花园南门; 

北界:鼓浪屿花园(不含)-英雄西路(东行)-英雄西路与英雄路交叉路口(北行)-原特教中心学校-沿青年路向东延长线一线; 

东(南)界:沿河西路。


6.博山区中心路小学 


东界:特信商厦-新建一路-中心路与新建一路交叉路口-中心路东行-峨嵋山路与中心路交叉路口(南行)-峨嵋山路-峨嵋山公园一线;

南界:城东及城西街道南界;

西界:中心路与金凤路交叉路口(南行)-金凤路与凤凰山东路交叉路口(东行)-凤凰山东路向东延长线与卧龙坡路交叉路口(南行)-卧龙坡路向南延长线与凤凰山路交叉路口(东行)-凤凰山路及其延长线以东区域;

北界:福门桥(南行)-沿河路-公园桥(西行)-中心路-中心路与凤凰山路交叉点一线。


7.博山区考院小学 


东界:城东街道东界; 

南界:城东街道南界; 

西界:镇东北街与沿河东路交叉路口-沿河东路-特信商厦-新建一路-中心路与新建一路交叉路口(东行)-中心路-中心路与峨嵋山路交叉路口(南行)-峨嵋山路-峨嵋山公园一线; 

北界:镇东北街与沿河东路交叉路口-镇东铁路桥-铁路线-五岭路南首铁路桥(东行)-荆山社区(含)一线。 

8.博山区五岭路小学 

东界:城东街道东界; 

南界:镇东北街与沿河东路交叉路口-镇东铁路桥-铁路线-五岭路南首铁路桥(东行)-荆山社区(不含)一线; 

西界:沿河东路; 

北界:珑山集团铁路线-珑山社区(含)-五龙社区(含)-五龙村(含)。 


二、乡镇小学划片范围


(一)城东中心学校 

东界:城东街道东界; 

南界:珑山集团铁路线-珑山社区(不含)-五龙社区(不含)-五龙村(不含); 

西界:张博路; 

北界:城东街道北界; 

另:赵庄村、掩的村就近划入本校。

(二)其他镇、街道按照行政区域划片。


注:按照有关政策,中心路与凤凰山路交叉路口(南行)-凤凰山路-凤凰山路与张家顶路交叉路口(北行,含翡翠山景、凤凰山城、颜山公园)-凤凰山东路向东延长线与卧龙坡路交叉路口(西行)-凤凰山东路与金凤路交叉路口(北行)-金凤路-中心路与金凤路交叉路口,以上区域内实行博山区实验小学和博山区中心路小学多校划片。



来源:张店教育、淄川教体、临淄教育、博山发布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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