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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丨《淄博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内容解读来了
中华宽带网 2025-02-28 13:08:24 字号:- +

淄博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赵楠楠

2月28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淄博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立法情况新闻发布会,并邀请市司法局和市消防支队有关领导做了立法情况介绍和立法内容解读。

2025年1月7日,市政府以规章形式公布了《淄博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此《办法》将于2025年3月1起正式施行

《办法》从我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出发,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全面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了职责明晰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工作机制,为增进我市民生福祉,推进平安淄博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办法》共七章三十七条,内容包括总则、居民住宅区消防责任、消防设施、火灾预防、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

总则。《办法》明确了立法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管理原则,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部门在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中的职责以及单位和个人义务。

消防责任。《办法》规定了村(居)民委员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等单位和个人在居民住宅区管理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责任,明确了无物业管理或者未成立业委会的特殊居民住宅区消防管理的兜底责任。

消防设施管理。《办法》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共用消防设施和自动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进行了规范。对消防控制室管理值班制度、操作人员资质能力要求、档案资料管理进行了明确,确定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要求和应急使用程序。

火灾预防。《办法》对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进行了具体要求。根据我市工作实际,明确了微型消防站工作任务、建设标准和能力提升要求。明确了新建和既有居民住宅区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要求、充电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的主体责任,规定了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规定了单位和个人的禁止行为。

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市、区县两级政府的督导职责,完善了消防救援、公安(含派出所)、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审批、城市管理等部门和机构在消防安全管理、督促隐患整改、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法律责任。规定了转致条款和违反本办法应负的法律责任以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和惩戒,规定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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